关于做好2016年下半年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



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、相关学院:

为做好2016年下半年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,现将有关安排及注意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组织实施

1、本次主要受理非全日制研究生的答辩和授位申请。

2、相关工作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统筹部署,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组织实施。

二、申请对象及申请条件

1、申请对象

本次预计申请学位的研究生以非全日制研究生为主(约300名),包括2011、2012、2013级的非全日制究生。详见附表。

2、申请条件:

(1)按照培养方案和个人培养计划的具体要求,修完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;

(2)已于2015年7月前通过学位论文开题;

(3)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合格;

(4)已完成学位论文,且经校内外导师审查通过;

(5)遵纪守法、品行端正、恪守学术道德规范;

(6)已缴清全部学费。

三、工作安排

1、学校总体安排请见附件。

2、总体安排中各项工作的截至时间为完成该项工作的最后时限。有条件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可根据实际情况,提前合理安排相关工作。

3、注意事项:

因非全日制农业推广硕士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,故2016年下半年是2011级非全日制研究生的最后一次答辩机会,请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务必高度重视这部分学生的答辩工作进展,及时通知监督学生完成有关工作,并做好情况登记。杜绝因工作疏漏造成学生无法完成学业。

四、有关要求

(一)恪守道德规范

全体研究生及导师应认真学习教育部第34号令:《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》及《成都信息工程大学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实施细则》。研究生应按照要求开展论文工作,导师应按要求进行指导监督。

(二)强化导师职责

1、导师是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的第一责任人,要全面指导监督学位论文撰写、评阅、答辩工作的进展。

2、导师要加强对研究生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的教育引导,要加强对学位论文的审查,包括学术水平、撰写规范、论文格式等。

3、学位论文必须经导师审核通过,方可正式提交。电子版论文应由导师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交,纸质论文应由导师签名确认后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交。

4、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要加强对导师指导工作的过程管理和动态监督。

(三)学术不端检测

1、所有学位论文均须经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检测,检测不合格者取消本次答辩资格:

(1)文字复制比≤15%者,可参加论文评阅。

(2)15%<文字复制比≤50%者,允许在导师指导下修改论文后再检测一次。再次检测文字复制比≤15%者,可参加论文评阅;反之则取消本次答辩资格。

(3)文字复制比>50%者,取消本次答辩资格。

2、以上为学校的基本要求,鼓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在此基础上提出更高的要求。

(四)加强形式审查

1、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查:除导师严格审查研究生论文外,请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安排专人逐一对学位论文的形式规范进行审查,确保论文的形式规范符合学校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的要求。

2、学校抽查:学校将对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交的论文进行抽查。

3、形式审查不合格者,不能参加论文评阅。

(五)论文双盲评阅

1、为公平、公正评价学位论文水平,保障培养质量,非全日制研究生学位论文均采取校外专家双盲评阅的形式评审。

2、学位论文双盲评阅工作由校学位办统一组织实施。评审专家将根据学生情况,从专家库中随机选取。

3、盲评论文要严格按照规定格式印制,盲评编号由校学位办统一编制填写。

(六)论文答辩

1、论文答辩会应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。

答辩会开始前,应宣读学校同意研究生答辩及成立答辩委员会的文件;答辩投票应统计无误,答辩决议及结果应记录详细。

2、导师不作本人学生答辩委员,不参加本人学生的论文答辩。

(七)论文涉密

原则上,不接受未经学校定密、未纳入学校保密管理体系的学位论文申请保密答辩。

特此通知

附件:

1、2016年下半年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安排

2、2016年下半年预计申请学位研究生汇总表

3、教育部第34号令《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》

4、成都信息工程大学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实施细则

5、2016年下半年____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研究生名单

6、硕士学位申请书

7、2016年下半年____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交硕士学位论文清单

8、硕士学位论文格式规范

9、盲评封面格式

10、非全日制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审批表

11、硕士学位论文论文答辩表决表


附 件附件